國家局印發(fā)含輔酶Q10和大豆異黃酮<br>保健食品注冊申報與審評規(guī)定
據(jù)中國醫(yī)藥報北京訊 為規(guī)范含輔酶Q10和含大豆異黃酮保健食品產品申報與審評工作,根據(jù)《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(試行)》,日前,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分別發(fā)出通知,對含輔酶Q10和含大豆異黃酮保健食品產品注冊申報與審評有關問題做出規(guī)定。
通知要求:申請含輔酶Q10保健食品產品注冊,除須按保健食品注冊管理有關規(guī)定提交資料外,還應提供生產工藝、質量檢測報告及質量標準等資料。與食品以及按照傳統(tǒng)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配伍時,應當提供充足的配伍依據(jù)、文獻依據(jù)、研究資料、試驗數(shù)據(jù)以及輔酶Q10與其他原料不會發(fā)生化學反應的有關資料。含輔酶Q10的產品,允許申報的保健功能暫限定為緩解體力疲勞、抗氧化、輔助降血脂和增強免疫力等。
大豆異黃酮應當來源于大豆,申請人應當提供大豆異黃酮推薦食用量的食用安全依據(jù),大豆異黃酮測定的成分包括大豆苷、大豆苷元、染料木素和染料木苷四種,應當標明每一種成分的具體含量和大豆異黃酮的總量,產品適宜人群為成年女性,不適宜人群為少年兒童、孕婦和哺乳期婦女、婦科腫瘤患者及有婦科腫瘤家族病史者,注意事項中應當注明“不宜與含大豆異黃酮成分的產品同時食用,長期食用注意婦科檢查”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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